重庆经济建设职业技术
学校教师考核细则
(试行)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方法
1.学校每学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按基本分100
分进行量化,在此基础上采用加分或者扣分
。2。年终考核分为四个等级:一级(95分以上),考核奖励12元/节;二级(90分—95分),考核奖励8元/节;三级(85分—90分),考核奖励5元/节;四级(80分—85分);考核奖励0元/节;80分以下的老师将不再聘用。
3.本细则分为
四部分:教学常规考核(
55%)、学生评教考核(
25%)、教务科综合考核(
2%)、附加项。
二、考核内容
1.教学常规考核(教学“六认真”,
55%)2.学生评教考核(
25%)3.教务科综合考核(
20%)4.附加项
重庆经济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评教表
注:请各位同学本着对自己和学校负责的态度,认真填写,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评教时间: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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