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考勤管理
第一条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分公司)必须认真贯彻并重视。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部(分公司)的考勤管理统一由专人负责,逐日进行电子记载考勤,条例如下:
1、公司规定下列日期为法定休假:元旦(元月一日)一天,春节(正月初一至初三)三天,清明节一天,端午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一天,国庆节(十月一日至三日)三天,中秋节一天;
2、每星期的星期六、日为企业的公休日,上班时间为八小时制;
3、上班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1:30-6:00。(其中半小时为用午餐时间)
4、上班时间必须佩带工号牌,如发现一次未带,扣当月工资50元,当月发现两次未带,扣当月工资100元并对其进行行政处分一次,对屡教不改者停止其一切工作;
5、上下班迟到或早退每1分钟扣当月工资的1.00元(以次类推),当月迟到及早退时间累计120分钟,以旷工半天计算,当月累计旷工二天,年累计旷工五天者公司作除名处理;
6、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必须由本人填写外出单,写明外出时间、去向、何事、预计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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