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整治湖库养殖行为工作方案
为有效解决湖泊和水库养殖污染问题,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湖库养殖行为规范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人水和谐理念,坚持保护优先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规范整治湖库养殖行为,建立健全湖库渔业可持续发展机制,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全市126座水库、1座湖泊采取禁肥(粪)养殖、人工治理、生态修复等方式达到水体净化目标。到2016年底,所有湖库全面取缔投肥(粪)养殖;到2017年底,湖库水质有明显改善,纳入饮用水源水功能区的湖库水质不低于Ⅲ类标准,其他湖库水质不低于Ⅴ类;到2020年,所有湖库水质达标。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措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中旬至4月30日)。
一是成立市湖库水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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