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税
局社保费信息管理系统培训
材料讲义〔业务局部〕一、社会保险登记:参保单位
〔含个体户
—下同〕登记由地税接收材料经初审后通过网络
〔网上录入或上门报送
〕传送给社保经办机关,同时将纸质材料定期转报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个人由参保单位直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材料,申请
参社保登记。社保经办机关将审批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材料通过网络传输给地税机关
〔系统由后台直接生成并导入征管系统
〕。具体如下:
1、单位的社保
参保登记。新参保单位
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
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
?、?社会保险费费种登记表
?〔下表〕〔可通过网上办理、也可到税务窗口
介质办理,但都必须报送纸质材料
〕,连同相关材料
〔指: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成立证件;质监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银行账号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居民身份证明、护照、其他合法证件;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申请参保登记,
经地税机关初审
后,将?社会保险登记表
?登记信息录入地税征管系统,
每天22点自动生成数据
通过中间库
〔前置机〕传送给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
于接收后5个工作日内
审核确认后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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