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销售发票的管理
发票的购买:
公司设立发票专管员
负责各种发票的购买,并在购买发票的税务机关登记。
当发票的购买限额不能满足业务需要时,要及时上报财务经理
并积极与税务机关联系办理
增票手续,保证满足日常用票需要
。发票的保管
:发票管理员根据所购买发票的种类(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登记发票登记簿。购买的空白发票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如发生发票丢失、损毁情况,及时向财务经理汇报,由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参
国税发[2006]156
号。发票的开具:开具发票要票、款相符
。各项内容正确无误,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作废发票须在开票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发票(含未打印的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发票按顺序号依次填开,全部联次一次打印,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不准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单位的开票人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和单联开具
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盖章要清晰完整,不压盖金额
。发票开具后发生退
货、换票情况:
未跨月的,将原票收回后与存根联
/记账联加盖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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