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劳动价值论是经济学重要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石,着眼于现象背后的本质,但是存在很大争议,为西方主流经济学所不容。萨谬尔逊认为劳动价值论是无效的迂回,意思就是多余;张五常认为劳动价值论不可证伪,意思就是不属于科学;还有人说劳动价值论就是“正反合”,意思就是它的结论可以“两头堵”。
“两头堵”在日常的辩论中常常看到。一些类似于哲学的思考,它的结论有开口性质,符合辩证法,但是往往被人用来钻空子。由于劳动价值论的宏大价值观及复杂性,有的观点不一定能够自洽,但是它一定能够解释。对于这种不能自洽的地方,真正需要的不是解释,而是回到原点。
劳动价值论的原点很直接:价值就是劳动时间。马克思对此有一个高度的概括:价值就是活劳动创造的。简单来说,活劳动的劳动时间就是价值。现实中,劳动时间会存在两个挑战:一个是价值转形,也就是剩余价值的分配问题,由马克思提出并给出具体解决方法;另外一个是价值转移,李嘉图先提出,马克思后发展。今天专门谈谈后面这个问题。
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
马克思有个著名的价值公式:W=C+V+M,即社会总价值=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剩余价值。其中C是指生产资料转移来的价值,比如说原材料的价值和机器的折旧价值。马克思认为,生产资料属于死劳动,它并不能创造价值,只能转移价值。比如说一台机器的价值,会以折旧的方式转移到新产品中去。
每个劳动者创造的价值都必然包含V和M,但是不会包含C。所有劳动者的劳动价值累加起来,就是整个社会总劳动价值。这个社会总劳动价值也是不包含C的,所以社会总劳动价值要小于社会总价值。明明价值就是活劳动创造的,但是社会总价值却并不都是活劳动创造的,造成逻辑不自洽。
为什么折旧的价值要算成活劳动价值之外的价值呢?这要从大卫李嘉图说起。李嘉图创造性的把劳动区分成间接劳动和直接劳动。直接劳动就是直接投入在商品中的劳动,间接劳动就是包含在器具、工具、工业建筑中的劳动。李嘉图认为,间接劳动的价值要一点一点的转移到新产品的价值中去。例如,机器的价值要一点一点的转移到使用这台机器的劳动者的劳动产品中去。
马克思继承并发展了大卫李嘉图的这个观点,认为机器的价值要按照折旧的年限转移到商品的价值中去。例如,机器的折旧年限是10年,每年就有10分之1的机器价值转移到商品的价值中去。10年后,企业会再度购买1台新机器,每年依然有10分之1的机器价值转移到商品的价值中去。
这样,机器的折旧就成为企业生产的成本,通常采用计划提取的方式。这个成本在工厂的劳动力成本之外,也在工厂的利润之外,所以折旧的价值就成了劳动价值之外的价值。
马克思对生产资料的定义范围要大于大卫李嘉图的间接劳动,不仅要包含机器、工具、厂房,还要包含原料、能源。作为生产资料,它的价值要么是一次性的转移到商品的价值中去,要么是一点一点的转移到商品的价值中去。
矛盾的产生
假设,全社会一年生产1台织布机,一斤棉花,一件衣服,劳动时间分别是100小时、200小时、300小时。可知,全社会的劳动价值就是600小时。价值是活劳动创造的,生产资料不能创造价值,只能转移价值。织布机的折旧价值10小时,棉花的价值200小时,总计210小时,即生产资料转移过来的价值为210小时。按照W=C+V+M,全社会的总价值是810小时,高于全社会的劳动价值。
棉花是中间产品。如果我们既把它算成是活劳动的价值,也把它算成是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必然存在重复计算。即使它被定义为生产资料,社会总价值也不应该进行重复计算。这里,从生产资料的价值中扣除重复计算,得到社会总价值610小时。扣除之后,全社会的总价值依然高于全社会的劳动价值。
这样的计算结果,完全符合工厂的会计计算规则,但是它却不符合劳动价值论的计算规则。要符合会计计算规则,必然破坏劳动价值论的计算规则。W=C+V+M,恰恰就是这样的会计计算规则。无论后人怎么解释,比如V+M是新价值,C是旧价值,都不过是文字游戏。
马克思原来设想的劳动价值并不是这样的。W=V+M,代表劳动者不仅创造了自身的劳动力价值、还创造出了高于自身价值的价值。这个话也是马克思说的。
所谓回到原点,就是要坚持价值就是活劳动创造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也是活劳动创造的,它并不会转移,不管它是机器还是原料。我们不能将会计计算的规则当成了劳动价值论的计算规则,否则就会对后期的理论研究造成误导。比如上世纪20年代,鲍特凯维茨为价值转形建立的数学模型就存在不能自洽的矛盾,至今无解。
问题的解决
这里对价值转移给出具体定义:凡是生产过程中存在实体转移的产品,必定存在价值转移。机器的价值不能转移:我们买到机器之后,机器的实体就停放在那里;原料的价值可以转移:我们买到原料之后,原料被加工,它的实体会转移到最终产品中去;能源的价值不可以转移:我们买到能源之后,它的实体部分就烧掉了,不会转移到最终的产品中去。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原料的价值都会转移,在工厂中有一部分原料是以库存或者现金形态存在的,这部分原料的价值并不会转移到最终的产品中去。
所有不再转移实体的产品,都属于最终的产品,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两大部类。实体最后进入到哪一部类,最终产品就属于哪一部类。库兹涅茨早期设计的GDP,核心框架就是投资加消费,和劳动价值论中的价值观是吻合的。服务业是否属于两大部类有争议,这里就不讨论了。
一个标准劳动力的劳动时间:包括为自己工作的劳动时间(劳动力价值);包括为资本家的工作时间(狭义剩余价值);包括为满足机器、厂房、工具等折旧被占用的时间(折旧价值);包括为满足以库存或者现金形态存在的原料的折旧被占用的时间(注:现实中,原料都是先进先出,一般不发生折旧);包括为获取劳动过程所需要的能源被占用的劳动时间(能源价值)。总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代表总价值,必要劳动时间代表劳动力价值,其它时间代表剩余价值(广义剩余价值)。
在W=V+M中,能源和折旧,都是从M中产生的,所以它们都在劳动价值之内,而不是在劳动价值之外。盲目地提高整个社会的能源产量或者无端地进行拆除重建,并不能提高整个社会的总价值,只不过是相对地增加剩余价值、减少劳动力价值而已。它揭示出一个道理:浪费不能真的提高GDP,但是它却可以减少劳动者的实际收入。
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是一幅巨大的价值拼图。马克思完成了大部分,但是不代表所有的拼图都对。我们亦不能因为拼图存在错误,就否定或放弃这副价值拼图。个人认为,对生产资料价值转移的认识,是劳动价值论中较为突出的错误。这个错误不解决,会导致后面一系列的推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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