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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
hlpb92 发表于 2012-5-30 14:40 是法律内容不平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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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pb92 发表于 2012-5-30 14:41 利已论与利他论都成立! 要生存既要利已也要利他!竞争与合作都是必须的。
hlpb92 发表于 2012-5-30 14:43 所以不平等(或用更中性点的词叫:差距性、差别性)会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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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12-5-30 15:06 搞不明白!
刘保强 发表于 2012-5-30 15:08 你不是前面还在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所谓自然法则吗?既然利他论成立,那为什么非要为自己的孩子活着?
hlpb92 发表于 2012-5-30 16:46 比如:法律条文说奴隶主杀了奴隶要罚款,奴隶打了奴隶主要砍头。
hlpb92 发表于 2012-5-30 16:48 为自己活着,也要为自己的子女活着,这有矛盾吗?
刘保强 发表于 2012-5-30 17:17 那是不平等的法律!所以后来被废除了!
刘保强 发表于 2012-5-30 17:23 为自己活着,也要为自己的子女活着,也要为自己的社会活着,也要为自己的种族活着,也要为自己的物种活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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