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成都岷江公司侵占都江堰市导江水电站项目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经贵院一审,高院二审、再审,你院重审,时间已长达8年,计2666天还未审结,受害人已损失5200万,还未收回7年前竣工投产的导江水电站。
该案于
被告导江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
被告岷江公司对承担债务不服,于
装档送档、同城邮寄,发回成都中院重审的在途时间56天。
司法为民的宗旨天天讲,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思想天天学,要做到确很难。
审理期限拖得越长,受害人的损失就越大,苦痛就越深,陷入腐败泥潭的人就越多。
岷江公司借入472万元人民币谎作“外商的投资”,侵占价值4000多万元的导江水电站,从
初步估计:2003年底前各方当事人为打蠃官司合计支出超过400多万元人民币。其中岷江公司仅聘用高智商和代理人一项用了104万。
2004年至2006年,原告广夏建设公司和被告导江公司没有钱了,岷江公司、“外商”和相关受益人为“打蠃官司”继续侵占导江电洁站,花费200多万,有人很得意的说,我们每月有电费收入50万至60万元,充其量拿10万元,没有把事情摆不平的。审判员是个人,我每月给他两万,一年给24万,他还不为我们办事!?时间拖得越长对我们越有利,看你们怎么继续打?你们不打,我们打……这桩案件已经没有公正和正义可言,我们已经看到本案主审法官有重大失误,担心陷入腐败泥潭并连累他人。
联系电话 13056698615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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