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直自认为,语言是一种传递信息的信息编码,比如熟人之间的常用语对于外人就是一种密码【最明显的莫过于,熟人之间的常用外号、暗号,以及各地具有特色的方言如闽、粤、沪、湘等地方的方言】,但据经历现在是不完善的。 现在看来语言最基本的应该是一种信息的表达、传达。无论何种编码、方言、声波频率都具有此种功能,不同的只是解读与编译的算法。当谈及对话的当事人时,还应该注意到,语言也可以反映出谈话双方之间的情绪变化。举例,夫妻、亲友之间的对骂【如*爹妈、*某某、**的SB、**的脑残】,最基本的传递信息的功能是具备的,但此时更重要的功能是表达说话者的情绪表达,也即此时的粗鲁语言传递出说话者是非常愤怒的或触犯了其隐私或利益的底线,他在竭力辩护【如果你能够这么理解的话,就不应该因为对方的谩骂或激励言辞而愤怒,反倒是应该可怜对方,因为你威胁到了他】。
如果以上叙述是合理的,那么我们究竟应该怎样解释尊严之类的抽象概念呢?似乎尊严一词毫无实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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