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资产”会计处理新旧政策对比
新《会计准则第 5 号——生物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主要是规范与农业相关
的生物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本文将其与 2004 年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
〈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5 号)(以下简称旧办法)进
行对比分析。
新旧政策的区别
1.分类不同:新准则将生物资产划分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和公
益性生物资产,对生产性资产不划分成熟与否。旧办法将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
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对生产性资产划分为成熟和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2.折旧方法不同:新准则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产量法等,取消了旧办
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加速折旧的方法。
3.成本转结方法不同:新准则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蓄积量比例
法、轮伐期年限法等方法。旧办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4.会计计量属性:新准则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但允许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进行
后续计量。旧办法只可以使用历史成本。
5.跌价和减值准备:新准则规定消耗性资产计提的跌价准备可以恢复,生产性
资产计提的减值不可恢复,公益性生物资产不计提减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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