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理解不错。
亚当斯密提出使用价值概念的时候,就是试图解决所谓“钻石与水悖论”的问题。因此,你也知道,这个“使用价值”,意味着一物的“用途”。这个“用途”或“效用”,乃是指一物的“客观效用”——“物的属性”,而不是行为人所认为的“主观效用”。正如亚当斯密提到的水与金刚钻的例子一样。
注意,“效用”一词,虽然我们通常所指的是“主观效用”,但严格来说,其不仅有“主观效用”,亦有“客观效用”,应当区分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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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englei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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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效用、使用价值、价值、价格的个别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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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说:“只知哲学的一些皮毛的人,思想会倒向无神论。但是,深入了解哲学,会把人带回宗教。”同样,只知经济学的一些皮毛的人,会相信类似“节俭悖论”之类的谬论,深入了解经济学,则会把人重新带回到普通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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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说:“只知哲学的一些皮毛的人,思想会倒向无神论。但是,深入了解哲学,会把人带回宗教。”同样,只知经济学的一些皮毛的人,会相信类似“节俭悖论”之类的谬论,深入了解经济学,则会把人重新带回到普通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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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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