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校区A级行政制度
项目管理制
制度编号
A03-01
总则项目管理制是南校区分会目前正在执行的
A级行政制度,执行修改周期为一年,即从
2015/8/15
开始每年
8/15
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本制度。
项目管理制是基于给予招协内部成员更大施展空间的考量,结合内部工作实践需要的制度。
当届会长团具有最终解释权。
项目概念
项目是指招协内部成员创意性的并有利于招协发展的想法,根据相应格式文书化后的成果。
项目经过相应审核可成为招协工作计划内的活动、计划或是成为招协工作文化的一部分。
项目的原则上由项目的发起者执行直到项目结束。
项目一旦开始,除不可抗力外不得停止。
项目执行时,招协成员有配合和支持的责任。
项目结束时,必须对项目进行审核,并考量是否加入招协常规工作中。
项目审核流程
发起者填写‘项目申报简表’上交至人力资源部项目管理助理处。
项目管理助理进行第一次审核,审核内容为可行性与格式,审核通过则交与会长团第二次审核,不通过则交还发起者重新填写。
会长团进行第二次审核,审核内容为创意性与招协适应性,审核通过则进入‘项目准备阶段’,审核不通过则交还发起者重新填写,重新填写后需交与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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