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 估值调整机制补偿款的会计处理
近年来,估值调整机制(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 俗称对赌协议,以
下简称 VAM)作为股权投资中平衡风险和收益的有效工具得到广泛应用,常见于
创投资本和成长资本等不以取得被投资公司控股权为目的投资案例中。投融资双
方未来根据目标企业运营业绩,按照约定对资产或者股权进行对价调整,但是在
会计和税务处理上,对价调整的依据、对价调整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是否应
缴税、如何税前扣除等问题还缺乏确定性规范。本文通过一则案例,对 VAM 的补
偿款如何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提出一些观点和看法。
案例
某上市 A 公司以 172834.792 万元价格受让 B 公司持有 C 公司 65%股权和 D 公
司持有 C 公司 30%的股权,股权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评估的公允价值确定。B 公
司、D 公司均与 A 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但并非控股股东。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
小股东的权益,对 C 公司做了盈利预测,转让方 B 公司、D 公司的控股股东 E 公
司与 A 公司签订“对赌协议”。双方约定,未来三年(2013 年~2015 年),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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