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类型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
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
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常见的
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类型归纳整理如下——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
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
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
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
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国税地字
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
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
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
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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