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准则及案例分析
我国企业正处于激烈竞争的环境中,许多大型企业进行了海外并购,战略调整涉
及的也多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财政部今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称新准则)中,《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对企业合并行为进行了规范。本次修订,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
的基本原则、商誉处理等进行了规范。同时为减少因公允价值使用引起的利润操
纵,以及同一控制下合并形成的利润失真,对合并损益也都在一定程度上作了稳
健和防范的思考。
第 20 号新准则在“总则”部分提出了企业合并的概念——企业合并,是指将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注意:这里
用的是“报告主体”,而不是法律主体。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
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企业集
团内母子公司或各子公司之间的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概念:参
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如非关联企业之间进行的企业合并。
一、新准则规范非同一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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