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税务自查提纲
1.营业税
(1)检查应税营业额的真实性、完整性。一是电报、电传、电话、电话机安装、月租
费、电信物品销售等电信业务,以及信息费等电信附加服务收入是否及时申报纳税,有无
缺报、少报情况。二是有无以联合开展电信业务为名,分解、转移应税收入的情况。三是
代办电信工程业务收入是否足额申报纳税。四是有价电话卡面值与实际销售款的差额,是
否按折让后的净额申报纳税。
(2)检查应税营业额的及时准确性。一是对已实现收入,有无长期挂账(有的是挂在
下属分支机构账上)或当年不入账的现象。二是对预收款项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确
认收入。三是有无将租入电路、网元或设备等支出作为允许减除的项目在应税营业额中减
除的情况。
(3)检查适用税率的正确性。邮电通信企业的出租房屋、电路、网元或设备等租赁业
务收入是否按照“服务业—租赁业”申报缴纳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
(1)检查应税所得额的真实性、完整性。一是重点检查各种经营收入、附加收入等是
否计入应税所得额。二是重点检查企业有无往来长期挂账及账外账的情况。三是检查预提
费用、应付未付、应收未收款项的处理情况,对年末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