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房购买环节契税印花税缴纳方式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新建商品房购买环节契税印花税缴纳方式的公告
2013 年第 4 号
为加强新建商品房购买环节契税、印花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湖南省
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商品房购买环节契税管理的通知》(湘地税函〔2013〕74 号)等规
定,决定调整契税、印花税“先税后证”征缴环节和申报缴税方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长沙市新建商品房交易契税、印花税自缴系统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运行。
二、2014 年 1 月 1 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代收代缴契税、印花税,由购房人自行到
税务机关指定银行缴纳。
三、适用范围:长沙市城区范围内(不含望城区)。
四、纳税地点:长沙银行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在长沙市城区范围内(不含望城区)的
各营业网点(不支持网银转账)。
五、缴税流程:
(一)购房人在签订新建商品房电子合同时打印契税、印花税缴款通知书,并于 10 日
内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纳应缴税款。
(二)符合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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