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
篇一: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
一、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
二、有病、有事要事先写请假条按规定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登记存档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要及时销假不按时销假的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确有急事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履行补假手续无请假条或未经领导签字批准者一律按旷勤处理
三、严格请假审批权限领导人员请假须经主任同意并报请书记批准;机关干部、工作人员请假
2天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
2天以上者须经主任批准请假一周以上必须主任同意并经书记批准书记或主任请假三天以内由包单位县级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的需经县委书记或县长批准请销假工作由办公室造册登记并例行手续
四、一般情况下中心工作任务或阶段工作任务没完成统一加班、集体办公;集体活动、会议、值班时期不得请私假
五、婚、丧、产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全年脱产学习超过六个月、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要有各级医院病历证明)、
事假超过三十天扣除年终工作考核奖金连续旷勤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15天或年累计超过
30天者予以上报有关部门建议按有关规定处理机关人员值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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