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后银行监管与风险管理变革
金融危机发生后,巴塞尔委员会重新审查并修订了新资本 协议,新的资本协议已不再仅限于传统的资本要求,而是扩展 到了风险管理与监管的许多主要方面。
20国集团于
2009
年2月提出了一份一揽子的改革建议,英国金融监管局
(FSA)
专门 发布了有关监管改革的特纳报告。
2009
年6月18日,奥巴马 政府向国会递交了一套详细的金融改革方案,对
20国集团的改 革建议做进一步回应。
2010
年7月,美国国会参众两院批准了 集中体现奥巴马政府改革动议的多德-弗兰克金融监管改革法案
(Dodd-FrankBill)o
这些建议和方案所强调的改革原则大致可 以归纳为十二个字:整体、全面、集中、审慎、长期、制衡。
第一,整体
一一突出对整体风险的监管和预警。针对现有 监管架构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明显漏洞,
20国集团的改革建 议呼吁尽快建立着眼于整个金融体系的宏观审慎监管体制,维 护金融体系稳定。为此,欧洲监管局计划设立系统性风险监管 委员会,美国的多德-弗兰克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也载明要设立金 融稳定监督委员会。该委员会计划由财政部长担任主席,成员 来自联邦监管机构及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