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董事的民事责任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成为现代社会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在法人治理结构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是如何规范权力不断扩张的董事及董事会的行为。这一问题在当前我国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更具有现实性和迫切性。鲍勃.特里克在谈到中国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时,就明确地指出,作为一个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中国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其他国家所没有的特殊问题,这些问题使公司股东的利益无法得到切实的保障。
解决这一问题的希望所在即是制定严格的董事责任规则。1本文试图就董事的民事责任问题进行探讨,综合运用比较法学、历史学等方法,在探讨董事与公司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进而探讨董事的两大义务,董事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主要情形以及承担责任的方式和董事免责的问题;同时在借鉴国外成功立法的基础上,就我国的公司法相关规定的完善提出自己的看法。本文希望对董事责任的基本问题有一个较为清晰的勾勒,为规范董事责任制度的建设做出一点有益的理论探索,并对我国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探索中如何更有效的<WP=4>保护公司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一点有益的理论探索。 本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对董事承担的民事责任进行法理分析。
首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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