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制度
商户经营守则
为加强二手车经销公司经营管理,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规范》、《机动车登记规定》、《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邯郸市二手车交易增值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邯郸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本标准所称二手车经销公司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的企业。
二手车经销公司经营管理自愿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二手车经销公司必须依法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登记,未经注册登记,不得营业。
四、二手车经销公司经营场地要整洁、美观,在经营场地明显位置要设立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文示及交易流程示意图、各种代办服务手续、应注意事项、收费项目及标准、投诉电话号码等。
五.二手车经销公司应当有2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根据客户要求,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
六.二手车经销公司要按照《二手车交易规范》确认卖方的身份及车辆的合法性。
七.二手车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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