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安全年活动,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消除医疗安全隐患,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范医疗风险,明确医院科室主任及员工对医疗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有效防范杜绝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将医疗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人。根据卫生局的安排
,结合目前医疗安全工作实际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签定医疗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甲方对乙方有以下义务及权利:
(一)甲方有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医院关于医疗安全工作政策、要求、具体目标的义务。
(二)甲方有按照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持的义务。
(三)甲方有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
帮助乙方解决工作中实际困难的义务。
(四)甲方有为乙方明确责任划分情况
目标的义务,且有对乙方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并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的权利。
(五)甲方有对乙方随时下达临时指令性工作的权利。
二、乙方在医疗安全工作中的任务和目标:
(一)乙方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如:首诊医师负责制、首问负责制、急危重症病人探讨
制度、会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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