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科汽车驾驶员工作标准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员工
人身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度》等规定。
二、标准内容
1.参与安全风险研判,确定风险项点及控制措施,明确量化检查标准,落实管控措施。
2.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交通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能独立驾驶车辆。每次出车必须要有
领导指令。
3.认真严格执行
国家、路局和段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规章管理制度
。4.按照相关规定
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技术情况
,要重点检查转向机构、刹车机构、喇叭、灯光等主要安全装置齐全与否
完好,检查重点部件的连接紧固情况;检查油、水、电瓶情况;检查有无漏水、漏油和漏气;检查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燃油滤清器及蓄电池的清洁情况;检查车辆轮胎规格及气压应当符合
规定,保持轮胎气压正常。严禁带病车出段行驶。
5.行车之前
应检查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充分休息,
严禁饮酒。
6.检测、修理
保养车辆时,应将变速杆置于空档,采取制动、掩轮等安全防护措施。
7.清洁汽车内、外部及底盘,检查轮胎与钢圈,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断裂,弹簧吊耳、螺栓是否松脱等。
8.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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