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9月《民事诉讼法》作业考核试题及答案参考
1.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发生作用的范围,其包括( )。
A.对人的效力
B.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
C.对事的效力
D.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
E.对中国驻外国领事馆的效力
参考答案:ABCDE
2.一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哪些情形?
参考答案:(1)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
(2)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申请延期后,经法院准许,但在延长的期限内仍然无法提供的证据。
3.对于诉前保全,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三十日内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A.对B.错参考答案:A
4.甲有两个儿子乙和丙,甲死之后遗有房屋6间。乙乘丙外出之机,将房屋全部卖给丁,后因支付价款发生纠纷,乙将丁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什么?( )
A.必要的共同原告
B.普通的共同原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参考答案:C
5.执行机构的人员通常包括____。
A.执行员
B.书记员
C.司法警察
D.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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