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贴的是刘正山先生几年前的文章。刘先生认为张教授“200多页的论述,几句话就可以说完” 。真是无知者无畏!
刘先生未免小看了Alchian、Hirshleifer、Mundel、Coase和Stigler。 张教授博士论文的导师是Alchian和Hirshleifer; 论文出书的第2章68年在Mundel主编的JPE发表; 第4章在Stigler主持的工作室中研讨,69年在 Coase主编的JLE上发表;第8章验证部份受到不少名家的好评。
张教授的佃农理论推翻了Adam Smith时代以来分成合约无效率的传统观点,开创了合约分析和合约选择理论的先河,是科斯定理的应用典范。当然, 《佃农理论》也有一些负面影响(见“《佃农理论》的前因后果”一文)。
台湾陈昭南教授等人的文章(“耕者有其田的经济理论基础-新租佃理论商榷”)将张教授的模型称为地主垄断模型,明显误解了张教授的原意,其批评经不起推敲。易宪容先生虽师从张教授, 人云亦云,似乎没学满师。
至于张教授1969年的合约选择理论,的确有缺陷,后来者试图改进, 张教授自己也有修正。
张教授1969年用交易费用和风险回避双因素解释分成合约的选择, “风险”因素曾3次被拿掉, 3次加上。张教授后来坦言中了“风险”之计。
1971年Rao(“ Uncertainty, Entrepreneurship, and Sharecropping in India”)从印度水稻、烟草种植合约的选择中找到反例,试图用不确定性和企业家精神解释分成合约的选择。
1974年Stiglitz (“Incentives and Risk Sharing in Sharecropping”)用激励和风险分担解释分成合约的选择。值得一提的是, Stiglitz文章发表前的审稿人正是张教授。张教授对自己当初提出的风险假说并不满意,觉得Stiglitz对风险的处理了不起,但仍然认为风险假说无从验证。张教授不同意Stiglitz的风险取向,但推荐该文发表。
1978年Hallagan (“Self-Selection by Contractual Choice and the Theory of Sharecropping”) 分析旧金山淘金热时期的合约,用自我甄别解释分成合约。
2002年张教授在《经济解释》(三卷本)中用交易费用(彻底放弃风险因素)重新解释了分成合约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