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技术管理制度
一、地质技术管理制度
1、井巷所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开采,均必须进行观测和描述。凡井筒、石门生其它穿层巷道揭露煤层的直噗,均应作为观测点,进行观测;在沿可采煤层掘进的巷道应按《地质规程》规定的间距进行观测描述,遇地质构造时应适当加密观测点。
2、严格按照
《地质规程》及细则规定的内容观测煤层、断层、褶曲、岩浆岩及岩溶陷落柱等。
3、开拓施工之前应当认真
分析附近进巷(钻孔)工程揭露资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区域构造规律,分析工程将穿过的煤岩层特点,熟知巷道所处层位特点及距上、下煤层距离,按要求及进深入现场,进行地质编录。开拓过程当中
,应当及时
填图、分析,及时修改预测图纸及区域地质图纸,预测前方地质情况变化,提出超前探测计划与设计,按时编制提交开拓地质说明书。
4、工作面掘进施工之前应当认真
分析附近井巷(钻孔)工程揭露地质资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区域及工作面煤层厚度变化、地质构造情况、掘进层位、煤层与上下相邻煤层间距、顶底板岩性及其变化趋势,按时编制提交
掘进地质说明书。
5、掘进过程当中应当及时
填图分析,及时修改填绘断层交面线、各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区域地质图及巷道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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