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
为%的制品,不包括饮用药品。包括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风味饮料类及其他饮料类。
实施食品
生产许可
证管理的饮料产品共分
为7个申证单元,即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
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如:
饮料[瓶(桶)装
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
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
类]。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
为0601。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的
瓶(桶)装
饮用水类是指密封于塑料、玻璃等容器
中可直接饮用的水。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
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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