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及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驾驶员应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专门操作证。
2、车辆驾驶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参加驾驶员安全例会学习。
3、铲、叉车辆操作机构必须灵活有效,各安全装置保持良好,严禁铲车的斗、叉上站立坐人,严禁在高压电线的最近距离下操作,在作业中,有人发出危险信号,驾驶员立即停止作业。
4、禁止货叉在距地面较高的位置上载重行驶,防止货物从货叉上滑脱,发生翻车伤人事故。
5、装卸时,要服从指挥
人员指挥,慢行慢停,稳起稳落,不准在运转
中进行升降作业。
6、车辆驾驶员必须随时注意了望周围的情况
,注意视线的角度和高空障碍,不得盲目行驶作业,路面、场地有倾斜现象未采取措施,不得作业。
7、铲、叉车每次载重不得超过核定标准重量,对有碍行驶、作业和易于发生挤碰、伤人的情况要停止作业,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作业。
8、车辆驾驶员在作业过程当中
,凡发生各类不安全事故
,均应按驾驶员事故处理规定和执行
“四不放过
”的原因进行从严处理
,并逐级上报,不得姑息迁就,擅自处理。
9、铲车在每天使用运转以前都必须先全面检查车辆情况
,检查的项目有:刹车、喇叭、电瓶电源、水箱和轮胎的情况。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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