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管理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培训考核,合格之后
取得操作员证才准予上岗。操作员证每两年进行复审。
二、电梯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应看清轿厢是否确实停在该层站。
三、有司机电梯,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当司机需暂时离开轿厢,应将轿厢电源开关关闭,并关闭厅门
四、定时使用的电梯每日工作完毕,安全管理员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并在离开前断开轿厢电源,并关闭厅门。
五、在电梯机房内或附近设置值班室,应有通讯设施,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六、应当保持
电梯警铃、电话、应急照明完好,保证轿内外有效地联络。
七、加强对电梯日常检查,当电梯运转
有异响、振动、冲击等其它异常现象,应停用检查。
八、应保证电梯在额定载重范围以内
工作,严禁超载;不允许装运或携带易燃易爆
的危险品乘用电梯;不允许通过安
全窗去搬运超长物件。
九、电梯在运转
中,不允许做检测、修理
试验,不允许抹试、保养任何电梯部件。
十、严禁在厅、轿门开启的情况下,通过应急按钮使电梯以慢速作正常行驶乘用;不允许以手动启闭轿门作为电梯起动和停止;不允许用检测、修理
、急停按钮作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不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