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信用债市场的影响
新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已公布,将于
2013
年开始执行。
银监会网站
6月8日公告,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中国银监会第
115次主席会议通过,自
2013
年1月1日起施行.自
2011
年5月开始内部征求意见,迄今该办法已经经历了
5月版、8月版、10月版、最终版的多轮讨论和修改,目前的
最终版与10月版基本一致,符合预期。从新办法与目前正在执行的老办法对于风险权重设置的比较来看
(如下表),变化不是太大,比如对于一般企业的风险权重仍维持
100%
,对于风险较高行业、评级较低企业可能采用更高风险权重的要求并未在文件附件二的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中体现,但赋予了银监会在第二支柱资本要求中进行调整的权力.
我们认为新的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债券市场的影响,有三个方面需要加以关注:
一、新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可能导致信用债杠杆操作难度加大
新办法对于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债权的权重做了较大调整,可能影响到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质押回购操作。
按照老准则,银行对央行和政策性银行的债权的风险权重为
,对其他商业银行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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