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
一、各科室根据科室
防控实践的需要,为医务人员提供数量充足、符合规范要求的用于防范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风险的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其他支持、保障措施.
三、医院
对医务人员开展有关预防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培训教育
。四、医务人员执行各项操作时做好标准预防,落实好各项职业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
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病人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
6、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