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全文】
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该标
准依据里面对人身伤残等级也分为十级,各个级别都有做非常详细的分
类说明:
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
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
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分 则
1 一级残疾
1.1 级重度智力障碍。
1.2 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1.3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 2 级以下)。
1.4 三肢瘫(肌力 1 级)。
1.5 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1.6 植物性生存状态。
1.7 迁延性昏迷状态。
1.8 呼吸困难ⅳ级。
1.9 心功能ⅳ级,或心功能ⅲ级伴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1.10 心脏移植术后。
1.11 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12 小肠切除 90%以上。
1.13 双肾切除或孤肾切除,用透析维持,或同种异体肾移植术
后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1.14 三肢(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
全丧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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