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制度
为了进一步保证公司的员工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同时控制员工的个人卫生,在操作过程当中
不污染食品,特制定本项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1次
健康检查;新进企业员工必须接受指定医疗单位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卫质部负责建立和保管全体员工的健康档案,并负责每年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3凡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肠伤寒及其带菌者、细菌性痢疾及其带菌者、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病患
、手外伤未愈合者等,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加工,痊愈后应经体检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4所有生产人员进入加工车间,不允许化妆、戴首饰、手表等,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帽、靴,必要时戴口罩,头发不外露,防止食品及接触面或食品包装材料受污染,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离开车间必须脱掉工作服、帽、靴并应勤洗勤换级工作靴刷洗消毒,保持卫生干净、清洁
。5生产车间负责对本车间员工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或报告患有有碍食品卫生
的疾病,必须调离与食品接触的岗位。
6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公司制定的健康卫生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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