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1)按照相关规定
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技术情况
,使地地方
于完好状态。重点检查各部机件有无脱落、松动或变形。
(2)行车之前
应检查车辆在行驶
证、驾驶员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
行驶(3)起步前应观察四周,确认安全之后
(气压式制动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值
),方可鸣笛起步。
(4)行驶前取下前后车体安全联接杆,并妥善保管。
(5)在山区或坡路上行驶时,应使拖起动操纵杆处于接通位置。拖起动必须是正向行驶。
(6)改变行使方向要在车停后进行。变换驱动操纵杆也必须在车停后进行。
(7)运载物料时,应当保持
动臂下铰点离地
400毫米。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运送物料。
(8)不准在与斜坡成直角的方向上行驶。
(9)发动机出水温度达
55℃,机油温度达
45℃方可进行全负荷作用。作业时发动机水温,机油温度不应超过
90℃。(10)
取货前,应
使前后车体成直线,对正并靠近货堆,同时使铲斗平行接触地面,然后取货。
(11)
装载机安全操作九不准:
1)不准用高速挡取货
(除散粮)。2)不准边转向边取货。
3)不准边行驶边起升。
4)不准铲斗偏重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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