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隐患排查办法
为指导各单位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海淀区质监局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制定本办法,请各单位参考
实施。一、隐患排查范围
全区范围以内
使用登记日期在2022年
3月31日前的所有在用电梯。
二、企业自查自纠
企业自查包括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自查,以及电梯制造单位的跟踪调查。
(一)使用和维保单位自查
电梯使用单位是承担电梯安全责任的主体。各电梯使用单位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TSG T5001
)规定的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其中自查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或管理人员的配备,设备使用登记、变更或停用情况,档案管理及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维保合同签订情况等。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要对所维保的电梯逐台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内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TSG T5001
)规定,覆盖《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等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内容。针对近年引发安全事故
的主要原因,要重点对驱动主机(含制动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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