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乡村计生工作管理有关规定
各村(社区)党支部(总支)、村(居)委员会:为切实加强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
,促使计划生育长效机制的形成
,根据省、市、县计划生育考评方案的要求
,就村两委干部、计生专干计生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乡驻点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1、加强对所驻点村计生工作的领导
,指导村根据乡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和各村工作实际
,研究布置好村计生工作。
2、每月1日参加村计生例会。
3、协助村做好数据收集
,落实计划生育手术和孕环检工作。二、村包点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1、数据收集村包点干部每月月底和下个月
1号分两次对所包村民组育龄群众
、生育(含流入人口、出嫁女
)节育、新婚、孕情、流出
(入)人口、变动
(迁移、死亡
)进行摸底
,在每月1号的村计生例会上汇总上报。
2、孕检对外出已婚育龄妇女孕检对象督促寄回有效孕环检反馈单
,对在家未参检者
,通知本人到乡服务所进行孕检
,对特殊人通知村计生专干进行上门孕检。
3、手术落实对应落实手术而未落实手术对象上门督促落实结扎、上环、人流或引产手术。
(生育对象、人流引产对象、脱环对象
)。4、孕情包保跟踪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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