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
一、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
1、城镇低保在“十二五”期间随着城镇人口增加覆盖面逐步扩大,做到应保尽保,由现在占城镇总人口的
11.5%
逐步扩大到
15%,保障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
225元提高到
270元,年保障标准达到
3240
元,月人均领取补助金由现在的
158元提高到
200元;农村低保覆盖面由现在总人口的
8.6%
达到11%,做到应保尽保,保障标准由现在的年
870元达到1200
元,人均每月领取补助金额由
52元提高到
75元。2、五保供养做到应保尽保,“十二五”期间,在张北镇、公会镇、二台镇再建三所中心敬老院,加上现有的四所,共建七所中心敬老院,全县十八所敬老院床位由现在的
707张达到1500
张,集中供养率达到
50%以上;对于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老人,在居家供养的基础上,再以村或连村为单位建立五保供养服务站,由政府出资,采取一帮一、一帮多、多帮一等形式解决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生活问题,在全县形成一所没有围墙的“敬老院”。
3、随着我国社会形式的发展,老龄化趋向日益严重。目前全县
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
4579
3人,占总人口的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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