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
工程分包的施工安全与环境管理,规范公司范围以内
实行分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切实提高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项规定
。1、工程分包必须分包给有资质的分包单位。严禁无资质的单位承接分包工程。
2、各分公司在对分包单位进行选择和评审时,应会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资格进行预审。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资质的分包单位。审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格的依据及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已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3)现场负责人经过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已具备与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且人、证相符。
(5)已配备施工、生产必备的、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劳保用品
、安全设施和机
械设备。
3、工程分包管理职能属公司经营处。分包单位的资格审核、批准,相关资料备案,分包协议的签订和日常监督检查参考
公司整合管理体
系《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分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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