惰气发生装置安全操作章程
1.该装置应安装在井下(或地面)具备
电源和水源、顶板完好、供风量大于
150米3/分、断面大于
4米2、直线长度大于
15米的入风侧巷道中。其工作场所应有独立的通风系统或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回风侧应留有排风孔),风流瓦斯浓度小于
0.5%
,并应备有
3~5个8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2.供水网路的能力必须大于
15米3/小时,潜水泵严禁放在有淤泥及脏物水池中,以防堵塞水泵吸水口,至装置入口处的供水压力不得小于
0.12
兆帕。3.机组定员为
7人,其中正副司机各
1人、供油工
2人、机组巡视工
2人、机动工
1人。机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并在考试合格之后
方准上岗作业
。操作时应佩戴氧气呼吸器及个人防护器具。
4.井下安装时,应根据火区情况,在装置烟道出口处营建严密的密闭墙。
5.整机的安装顺序为后退式,即按烟道
→放空门→喷水降温段
→水套→燃烧室→导流段→通风机Ⅰ→通风机Ⅱ→连接水路和油路的顺序安装。整机的安装轴线向
出口端倾角为
5°的流水坡度。
6.各类设备仪表的电源、讯号输入输出等插接件,均需按照相关规定
标牌及极性插接,不得有误,电动机及监控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