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防护安全责任制
1前言1.1 为了进一步加强
放射源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射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环境免受污染,特制定本项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放射源的项目部)的放射防护管理。
1.3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
QB52
6-21-50
《放射性同位素安全责任办法》废止。
2职责2.1公司成立建立公司辐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项目部成立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自范围以内
的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2.2公司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2.2.1
组长职责:
2.2.1.1
对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全权负责
,直接领导公司放射防护管理小组的工作。
2.2.1.2 认真严格执行
和传达国家有关放射防护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制定、贯彻实施办法。
2.2.1.3
对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总结推广施工经验。
2.2.1.4
组织放射性施工中的射
线泄漏事故的调查工作。
2.2.2
副组长职责:
2.2.2.1 认真严格执行
和传达国家有关放射防护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组长组织和推进
放射防护管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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