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制作安全技术交底
一.技术交底
1.所有构件制作必须以施工图为指导,根据现场实际尺寸,以
1∶1比例放样,核对无误后方可下料,在预制厂内生产制作完成。
2.气割前应将钢材切割区域表面的铁锈、污物等清除干净,气割后应清除溶渣和飞溅物。
3.气割下料的允许偏差为:长度、宽度
±3.0mm,
局部缺口深度
1.0mm
,切割面平面度
≤0.05t
且≤2.0mm(t
为钢材厚度
)。4.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
1mm的缺棱。
5.产生变形的钢材使用之前
须进行冷、热矫正。构件的矫正可采取机械矫正或火焰矫正,加热矫正温度不应超过
900℃
。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
0.5mm
,且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
1/2。6.钢材矫正后的允许
偏差须符合以下标准:
H型钢翼缘板对腹板的垂直度
≤b/100
且不大于
2.0mm
,槽钢翼缘板对腹板的垂直度
≤b/80(b
为翼缘板宽度
)。7.型钢梁、柱、支撑等构件的组对制作(拼装)制作,必须采用各自相应的专门胎具、夹具和方法。注意放好基准线,点好定位挡块,做到支承可靠,定位准确,夹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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