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条件
一、审核、审批依据
建设部令第
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2006
、7、1起施行),建设部公告
[2004]278
号《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内容的公告》,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建设部备案。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部令第
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九条: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
3年;(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
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
60%;(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
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
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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