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线路设备安全操作章程
一、电气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一)、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书
的人员担任。
(二)、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能工作。
(三)、外单位派(借)的电气工作人员,应持有电气工作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四)、电气人员必须要严格执行
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五)、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合理使用
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六)、变、配电所及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七)、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八)、易燃易爆
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转
及检测、修理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九)、电气设备必须由可靠的
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确保完好无损
,并定期检测。
二、高压电气安全操作章程
:(一)、凡是高压设备停电或检测、修理
、及主要电器设备大、中检测、修理
,高低压架空线路,都必须按照《电业局电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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