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临时线审批)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
电气运转
和用电安全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电气设备安全规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1电气运转
安全1.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要严格执行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1.2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书
的人员担任。
1.3电气作业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验。
1.4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使用劳保用品
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1.5 易燃易爆
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转
与检测、修理
;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1.6电气设备必须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确保完好无损
,每年定期检测。
1.7高、底配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转
规程,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
1.8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要有
监护人在场。
1.9雷雨天气
,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
,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
,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2电气检测、修理
安全2.1电气检测、修理
必须经设备科负责人许可后方可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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