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压力容器及管道爆破事故
为了防止
压力容器爆破事故的发生,应当严格
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612-1996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
1防止超压
1.1根据设备特点和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台压力容器的操作章程
。操作章程当中
应明确异常工况的紧急处理方法,确保在任何工况下压力容器不超压、超温运转
。1.2各种压力容器安全阀应当定期
进行校验和排放试验。
1.3安全阀校验后,其起座压力、回座压力、阀掰开启高度应当符合
规定,并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1.4运转中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若因特殊原因,需将安全阀退出运转
,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并限期恢复。
1.5在进行安
全阀的热态校验、工作压力及超压水压试验时,必须要有切合实际
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超压。
1.6各类压力容器的投入或停止运转
时必须要严格执行运转
规程,任何情况下不得超压、超温运转
。1.7正常运转
中,应保证运转
中的压力容器及其附件(安全阀、排污阀、监视表记、联锁、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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