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研究所分管安全副所长职业健康职责
责任人员:
责任范围:
1.贯彻落实职业健康方针、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企业内部职业健康规章管理制度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对企业的职业健康负综合协调和监管责任,对所承包单位的职业健康负连带责任,协助所长落实各项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督促分管部门落实各自业务范围以内
的职业健康工作。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查职业健康规章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技术操作章程
及职业健康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职业健康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各项职业健康规章管理制度
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经营中的失职和违规违章行为
。5.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职业健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
报告。6.负责组织本单位职业健康
监督检查,落实生产职业健康隐患整改。
7.负责组织对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倡导先进安全文化,总结推广职业健康先进经验。
8.定期组织召开
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分析企业职业健康工作动态,及时协调解决职业健康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9.负责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和演习
,建立并实施职业健康标准化、职业健康管理体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