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机房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
对通信机房的安全管理,杜绝人为因素对通信机房造成影响,为通信设备提供安全的运转
环境,保证机房内设备处于最佳运转
状态,特制定本项规定
。本项规定
中所指通信机房包括移动通信网络机房(包括
OMC机房)、传输网络机房及配套设备(如:动力、空调等)机房、基站机房、发电机房、配电室和
ITC机房。公司党群工会部是通信机房安全的职能管理部门,网络部是通信机房设备电气性能安全的职能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督促检查本项规定
的执行情况。公司党群工会部和网络部作为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负责落实本项规定
的相关工作。
网络部作为全网设备的管理部门,负责新设备、扩容设备的入网把关工作。
本项规定
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党群工会部和网络部。
5.1.1机房设备管理
机房内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放置,并有明确设备标识。未经网络部和网络维护中心允许,任
何部门不可以放置任何设备于机房内。
任何设备与现网设备进行联调前,须由省公司网络部依据
集团公司下发的《设备入网管理规定》,颁发设备入网许可证。
设备的维护必须由专人负责,他人不可随意操作;设备需要停机检查时,须经网络部批准和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