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后半叶的50年中,关贸总协定和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被认为支撑世界经贸和金融格局的三大支柱。这三大支柱实际上都肇自于1944年召开的布雷顿森林会议。后两者人们又习惯称之为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Bretton Woods system)。
关税总协定作为布雷顿森林会议的补充,连同布雷顿森林会议通过的各项协定,统称为“布雷顿森林体系”,即以外汇自由化、资本自由化和贸易自由化为主要内容的多边经济制度,构成资本主义集团的核心内容,是按照美国制定的原则,实现美国经济霸权的体制。
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是指战后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国际货币体系是指各国对货币的兑换、国际收支的调节、国际储备资产的构成等问题共同作出的安排所确定的规则、采取的措施及相应的组织机构形式的总和。有效且稳定的国际货币体系是国际经济极其重要的环节。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以前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20年中,国际货币体系分裂成几个相互竞争的货币集团,各国货币竞相贬值,动荡不定,因为每一经济集团都想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解决自身的国际收支和就业问题、呈现出—种无ZF状态。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和二次大战后,各国的经济政治实力发生了重大变化,美国登上了资本主义世界盟主地位,美元的国际地位因其国际黄金储备的巨大实力而空前稳固。这就使建立一个以美元为支柱的有利于美国对外经济扩张的国际货币体系成为可能。
在这一背景下,1944年7月,44个国家或ZF的经济特使聚集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商讨战后的世界贸易格局。会议通过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决定成立一个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一个全球性的贸易组织
1945年12月27日,参加布雷顿森林会议的国中的22国代表在《布雷顿森林协定》上签字,正式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两机构自1947年11月15日起成为联合国的常设专门机构。中国是这两个机构的创始国,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这两个机构中的合法席位先后恢复。
从此,开始了国际货币体系发展史上的一个新时期。
布雷顿森林体系以黄金为基础,以美元作为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美元直接与黄金挂钩,各国货币则与美元挂钩,并可按35美元一盎司的官价向美国兑换黄金。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美元可以兑换黄金和各国实行可调节的钉住汇率制,是构成这一货币体系的两大支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则是维持这一体系正常运转的中心机构,它有监督国际汇率、提供国际信贷、协调国际货币关系三大职能。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在战后相当一段时间内,确实带来了国际贸易空前发展和全球经济越来越相互依存的时代。但布雷顿森林体系存在着自己无法克服的缺陷。其致命的一点是:它以一国货币(美元)作为主要储备资产,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因为只有靠美国的长期贸易逆差,才能使美元流散到世界各地,使其他国家获得美元供应。
但这样一来,必然会影响人们对美元的信心,引起美元危机。而美国如果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就会断绝国际储备的供应,引起国际清偿能力的不足。这是一个不可克服的矛盾。
从5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美国经济竞争力逐渐削弱,其国际收支开始趋向恶化,出现了全球性“美元过剩”情况,各国纷纷抛出美元兑换黄金,美国黄金开始大量外流。到了1971年,美国的黄金储备再也支撑不住日益泛滥的美元了,尼克松ZF被迫于这年8月宣布放弃按35美元一盎司的官价兑换黄金的美元“金本位制”,实行黄金与美元比价的自由浮动。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日本、加拿大等国宣布实行浮动
汇率制,不再承担维持美元固定汇率的义务,美元也不再成为各国货币围绕的中心。这标志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基础已全部丧失,该体系终于完全崩溃。
但是,由布雷顿森林会议诞生的两个机构——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仍然在世界贸易和金融格局中发挥着至为关键的作用。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内容
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国际间就货币事务进行共同商议,为成员国的短期国际收支逆差提供信贷支持;
美元与黄金挂钩,成员国货币和美元挂钩,实行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度;
取消经常账户交易的外汇管制等。
“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了两大国际金融机构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World Bank)。前者负责向成员国提供短期资金借贷,目的为保障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后者提供中长期信贷来促进成员国经济复苏。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实质是建立一种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其基本内容是美元与黄金挂钩,其他国家的货币与美元挂钩,实行固定汇率制度。
(一)国货币比价的挂钩
1.美元与黄金挂钩。各国确认1934年1月美国规定的35美元一盎司的黄金官价,每一美元的含金量为0.888671克黄金。各国ZF或中央银行可按官价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为使黄金官价不受自由市场金价冲击,各国ZF需协同美国ZF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维持这一黄金官价。2. 其他国家货币与美元挂钩。其他国家ZF规定各自货币的含金量,通过含金量的比例确定同美元的汇率。3. 实行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规定,各国货币对美元的汇率,一般只能在法定汇率上下各1%的幅度内波动。若市场汇率超过法定汇率1%的波动幅度,各国ZF有义务在外汇市场上进行于预,以维持汇率的稳定。若会员国法定汇率的变动超过10%,就必须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批准。1971年12月,这种即期汇率变动的幅度扩大为上下2.25%的范围,而决定“平价”的标准,也由黄金改为特别提款权。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这种汇率制度被称为“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度”。
(二)各国货币的兑换性与国际支付结算的原则
“协定”规定了各国货币自由兑换的原则:任何会员国对其他会员国在经常项目往来中积存的本国货币,若对方为支付经常项货币换回本国货币。考虑到各国的实际情况, “协定”又作了“过渡期”,的规定。“协定”还规定了国际支付结算的原则:会员国未经基金组织同意,不得对国际收支经常项目的支付或清算加以限制。
(三)确定国际储备资产
“协定”中关于货币平价的规定,使美元处于“等同”黄金的地位,成为各国外汇储备中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
(四)国际收支的调节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员国份额的25%以黄金或可兑换成黄金的货币缴纳其余则以本国货币缴纳。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本国货币向基金组织按规定程序购买(即借贷)一定数额的外汇,并在规定时间内以购回本国货币的方式偿还借款。会员国所认缴的份额越大,得到的贷款也越多。贷款只限于会员国用于弥补国际收支赤字,即用于经常项目的支付。
(五)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建立永久性国际金融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一大特色。“协定”确定了IMF的宗旨:①建立IMF机构,促进国际货币合作。②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均衡发展,提高会员国的就业和实际收入水平,扩大生产能力。③促进汇率稳定,维护正常汇兑关系,避免竞争性货币贬值。④建立多边支付体系,设法消除外汇管制。⑤为会员国提供资金融通,纠正国际收支失衡。⑥缩小或减少国际收支赤字或盈余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