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建工集团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分级管理办法》,规范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分级评聘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集团公司建立“项目经理能力素质模型”评价体系(见附件一、附件二),用于评价项目经理综合素质及胜任力大小。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全资、控股单位(以下简称“各二级单位”),参股单位亦应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集团项目经理分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聘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集团项目经理等级评审委员会。负责集团公司及各单位项目经理分级评聘管理的组织领导,以及集团特级、集团高级项目经理的评定工作。集团项目经理等级评审委员会主任由集团公司主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担任.
第五条各二级单位成立项目经理等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集团一级、二级项目经理的评定工作.
第三章 申报条件及人员范围
第六条申报项目经理等级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集团特级: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过不少于2个二级及以上项目或担任过不少于3个三级及以上项目实际主要履职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且均完成以上项目履约管理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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