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监测电工安全操作章程
㈠安全章程规定
⒈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每
7天至少进行
1次调校,瓦斯断电仪每个月至少
调校1次。⒉修后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⒊使用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每年至少进行
1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⒋严禁在井下拆机带电修理。
⒌新仪器投入使用之前
,要先进行检查、标定,确认符合要求以后,方可投入使用。
⒍瓦斯断电仪的供电电源接线,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
⒎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负责
使用和维修,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
㈡操作准备
⒈备齐维修、安装所用工具、仪器、仪表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
和图纸。
⒉备齐主机和附带设备的连接和维修中所需用的元器件。
㈢操作顺序
维修:仪器检查
→故障排除
→修理→标定→登记备检
安装:仪器检查
→登记→安装→检查质量
→登记。㈣正常操作
⒈瓦斯断电仪的调整(维修)
⑴按说明书连接好仪器的电源线、传感器。
⑵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⑶瓦斯断电仪送电后,如无异常情况,调节传感器上调零电位器,回到
“0”位,预热
30分钟,再继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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